新北生育獎勵金新制上路 第3胎以上加碼至3萬元
為鼓勵民眾生育,新北市生育獎勵金新制即日起上路,第3胎以上從原本2萬元加碼提高至3萬元,全年估計超過3000個家庭受惠。(民政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為鼓勵民眾生育,新北市生育獎勵金新制即日起上路,第3胎以上從原本2萬元加碼提高至3萬元,全年估計超過3000個家庭受惠。此外,為顧及同性婚姻權利,同性配偶其中一方若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也同樣受惠,比照現行生育獎勵金發放方式。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柯慶忠指出,為了鼓勵市民生育,並減輕養育子女的經濟負擔,市府修訂「新北市政府發放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將第3胎以上的生育獎勵金從原本2萬元提高至3萬元,如果第3胎剛好是雙胞胎,可領取6萬元,並放寬設籍的資格限制。
柯慶忠說,考量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4縣市已形成共同生活圈,如市民遇工作遷徙等因素,導致雙邊縣市因設籍未滿10個月,無法領取生育獎勵金,恐影響權益。
新北市即日起放寬領取生育獎勵金的設籍條件,原本新生兒的父或母,必須在新北市連續設籍滿10個月,新制上路後,新生兒的出生日前10個月,父或母戶籍地為基隆市、台北市或桃園市者,都可併計在新北市設籍期間,但最後一個設籍地點必須在新北市,可領取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第3胎以上每胎3萬元。
另外,為保障同性婚姻權利,市府將原本「新北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的「婦女」兩字刪除,同性配偶其中一方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完成繼親收養程序後,也可申請生育獎勵金,額度比照新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