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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禁用保麗龍杯 各界看法不一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可折5元以上;圖為環保杯。(綠色和平提供)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可折5元以上;圖為環保杯。(綠色和平提供)

2021/12/22 21:22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環保署將限制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引發各界熱議,消基會表示樂觀其成,環保團體呼籲加大禁塑力度,而業者則反應若給予5元以上的環保折扣,恐將無法負擔現行物料及人事成本,希望由各品牌自訂回饋率範圍。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表示,這是台灣邁向永續消費的有好消息,今年世界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正是「杜絕塑膠污染」,對於環保署提出的草案,消基會予以支持,並樂見相關的減塑措施,也期待台灣能朝向綠色消費的方向前進。

至於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可折扣5塊錢以上,黃怡騰認為,每個業者的價格成本不一,能否統一吸收仍有待考量,建議政府可進一步規劃相關補助獎勵措施,或增加塑膠杯成本等,透過「棒子跟蘿蔔」引導政策落實。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凱婷則肯定草案內加入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必須免費提供循環杯」以及「量化減量目標」,但目前的草案僅擬定至2025年30%的門市須減少25%飲料杯,張凱婷認為,若要達成環保署於2018年宣示的「2030年全面禁用願景」,今日提出的目標是不足的。她建議2025年至少要有50%的門市較減少50%飲料杯,才可能逐步達到全面禁用。

張凱婷說,「飲料杯的減量政策已晚了一年公布」,環保署雖要求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其他材質如塑膠、PLA等,則授權地方政府制定規範,但未定下最晚提報時程,落實成效有待觀察。

飲料業者茶之魔手表示,大多數加盟店仍有使用保麗龍杯,對於消費者自備環保杯,目前是給予95折優惠,至於未來的禁保麗龍杯政策的影響以及相關因應措施,仍有待內部討論。

另家飲料業者清心福全則表示,因應政府政策,近年已逐步落實環保策略,未來將全面使用紙製飲料杯,同步於明年7月前,將發泡塑膠材質等一次性飲料杯淘汰退場。

清心福全說,針對相關部會現正倡議的自備環保杯省5元以上的政策,將會依照政府規定盡力配合施行,但因部份飲品原定價格本就平實,如特調綠茶25元,若硬性規定每杯需提供5元以上的環保折扣,恐將無法負擔現行物料及人事成本,盼環保署再行思慮,由各品牌自訂回饋率範圍,以利順利全面施行這項環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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