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駕駛系統不是自動駕駛!高公局統計:過半追撞有裝輔助駕駛
許多車輛裝設先進駕駛輔助系統,高公局提醒仍須遵守車輛使用規定。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許多新車裝設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提升行車安全,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1月到10月國道上施工車輛或緩撞車遭追撞一共58件,其中過半、31件肇事車輛裝有輔助駕駛系統,且多數是兩年內新車。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科長徐福聲表示,今年1月到10月國道上施工車輛或緩撞車遭追撞一共58件,其中過半、31件肇事車輛裝有輔助駕駛系統,發現配備有車道偏離警告等Level 1或自動巡航定速、自動剎車、車道偏移和防點偵測等Level 2駕駛輔助系統。
徐福聲表示,相關統計顯示,配有先進駕駛輔助系統車輛啟動之後,許多駕駛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而這兩年輔助駕駛系統配備較多,因此31件肇事案件多是新車。
高公局曾公布6大情況影響系統無法辨識,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影響雷達偵測角度);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特殊形式之車輛拖板車(底盤低)或聯結車、摩托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高公局指出,就算車輛配有駕駛輔助系統,駕駛仍須隨時注意前車狀況,並了解系統的使用範圍和限制。
徐福聲提醒,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之駕駛輔助系統只是用來輔助,不是自動駕駛,目前也無法,駕駛應隨時注意路況,也切勿讓雙手離開方向盤,否則屬危險駕駛,可處以6千元至2萬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