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編列6000萬振興庶民產業 獎勵金照顧攤商
2021/11/04 16:47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為鼓勵縣內攤商或業者行銷振興五倍券,推出庶民產業振興獎勵計畫,業者在活動期間透過販賣自身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行為所獲取振興五倍券,經中央指定銀行兌領現金後,即可持銀行出具收執聯填妥申請書及應備文件向縣府提出申請,以公司或商號名義申請總獎勵金可累計至5萬元,個人名義申請總獎勵金可累計至3萬元,活動期間自今年10月8日起至明年4月3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嘉義縣長翁章梁表示,防疫期間基層攤商或業者咬牙苦撐,在疫情逐漸趨緩下,指示經濟發展處要站在攤商業者立場去規畫方案,鼓勵業者積極透過各種優惠行銷自身產品,還能額外獲取獎勵金。
攤商或業者持振興券兌領面額1萬到5萬元即核定10%獎勵金、5萬到10萬元核定15%、10萬元以上核定20%,即日起即可送件申請,申請期限至明年5月31日止。
縣府表示,嘉義縣8項振興方案總經費1億4970萬元,包括摸彩抽獎、庶民產業振興獎勵、振興市集、團旅補助、Q碰券、布袋觀光漁市滿額贈、休閒農場加碼送百、農遊888滿千送百等,其中庶民產業振興獎勵編列6000萬元規劃獎勵方案,針對嘉義縣市場、夜市、商圈、振興市集、立案觀光工廠、促參業者、旅宿業、餐飲業,只要符合資格並設籍嘉義縣且有實際營運行為皆可來申請獎勵金。
經濟發展處表示,本次方案透過已經兌換現金入帳後的收執聯來申請,攤商業者不用擔心申請獎勵金的行政程序時間影響日後備貨貨款,最近陸續有攤商或店家到府送件申請,經費有限用完為止,詳情及申請書件可逕上嘉義縣政府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