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濱新建焚化爐 環評初審二度卡關
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為解決廢棄物處理設施不足及非法棄置,經濟部工業局以BOT方式委託晶鼎綠能科技公司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今天進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審查,但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的報告資訊不完全,「是一層層剝出來,委員沒有問就不說」,要求補正。
近年各縣市焚化廠陸續屆使用年限,設備老化,已無足夠餘裕量協助處理工業區產生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彰化縣政府因而函示工業局應依環評書件內容於彰濱工業區內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
開發單位說,這是台灣首座BOT事業廢棄物資源處理中心,將能同時解決工業區廢水污泥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去化,以廢轉能技術進行綠能發電,解決污泥混合物去化困難並製成輔助燃料,供水泥業、煉鋼業等產業使用,達到減量再生、循環再利用的循環經濟目標。
一名與會民眾指出,根據BOT招商文件顯示,廢棄物處理量已超過工業局實際需求,且單位面積空污排放強度是彰濱工業區的15至75倍,要求空污減量,保障當地居民健康。
環委簡連貴說,期待開發單位朝廢棄物資源化處理示範的方向努力,但計畫區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開發單位應評估地沉下陷及複合式災害等影響,以及相關因應措施,加強土壤液化及地質安全,也避免因廢棄物處理而產生對環境的二次衝擊。
環委李育明問及輔助燃料自用及外運比例,同時建議考量運輸產生的相關環境衝擊,輔助燃料應以供應給彰濱工業區內的廠商為限。環委官文惠則指出,計畫中包含將廢溶劑與污泥混合製成燃料,但兩者特性不同,高雄曾發生因混合不慎造成意外事件,因此進入焚化之前的混合設施,要審慎評估。她也問道,若輔助燃料產品沒有去處,開發單位要如何因應?
環委江康鈺則認為開發單位的報告「資訊是一層層剝出來」,如焚化後的飛灰要水洗處理,但廢水處理程序卻沒有提到,且經過掩埋場後可能會有無機性的廢水,處理設施標準為何,在報告中都沒有揭露,「環委不問就不主動說明」。
最終,環委決議補正再審,並要求開發單位補充具體空氣污染排放抵換措施、說明收受低熱值污泥及黏稠廢棄物調配比例及後續增量影響、將廢溶劑及廢水的排放影響納入健康風險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