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奶熟年離婚 仍盼找「第二春」重啟幸福人生
不管幾歲,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是仍許多人的願望。照片人物與此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個婚姻誓約,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熟年離婚的現象,已是一股全球趨勢。內政部統計2019年離婚伴侶雙方年齡層,發現65歲以上銀髮老伴共有694對離婚,其中不乏活到7、80歲離婚,但令人訝異的是,也有人才離婚不久,急著想找共度「第二春」的老伴。
桃園市專為未婚、失偶男女搭橋的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社工陳建霖表示,一名82歲經營一家木工藝品店的張姓老翁,日前表明自己在9月底與結婚51年的太太離婚,當年沒有辦理分別財產制,因此付了婚後財產一半給配偶,他也認了,但因為希望有個老伴,離婚不到1星期就希望找個新對象,畢竟「離婚不是一件喜事,但可以是一件好事」,今後會更成熟,更理性面對另一半象,希望人生下半場過得更好。
一名76歲王姓老婦人告訴陳建霖,18歲時經媒妁之言嫁給25歲的老公,婚後每天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現實生活,老公又只埋首工作,根本不懂體貼為何物,自認活到這個歲數,已經吞忍58年,為求開心隨性過生活,不顧兒女反對,與老公離婚,並在離婚滿半年後,找上該中心希望「下一個會更好」。
另一名76歲公職退休的趙姓老翁,認為夫妻在同一個屋簷下,因觀念、想法、價值觀差異太大,夫妻根本無話可說,早已分床睡,就像是兩個陌生人生活在一起,幾經掙扎,月前與結婚42年的老伴離婚,離婚後希望找個能彼此溝通的另一半。
對此,社工認為,隨著醫療進步,人類壽命朝向100歲前進時,於晚年以成熟智慧考慮自己的往後人生,若能「好聚好散」,離婚似乎也不是一件壞事。畢竟當事人能在婚姻中學到了什麼,或許這些感悟能在遇到「第二春」對象時,能更知道自己要什,且比上一段婚姻更成熟、更理性地生活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