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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丟水泥塊砸斷小琉球保育區珊瑚 海保署強勢法辦

海保署針對棄置案將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期刑。(海保署提供)

海保署針對棄置案將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期刑。(海保署提供)

2021/08/19 20:50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小琉球杉福潮間帶日前遭人投放船錨及水泥樁,不僅未申請,所投處還是保育示範區,更直接砸壞部分珊瑚和珊瑚礁,引發島上鄉親一片撻伐,投放的業者昨天晚間也自承,是因看中當地海底美景可打造海底漫步區域而投放,但這行為被海洋保育署視為海洋污染,將以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移送法辦。

該名業者除PO網,昨天亦已自行向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說明,所投放的水泥塊係為做人工魚礁用途。本案屏東縣農業處將依違反漁業法第65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已要求行為人將所投入水泥塊清除,且海漁所仍依法要求其限期回覆並陳述意見。

昨天就已傳出海委會或海保署有可能以更重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告發,由於案情誇張,且投放者投放地點是當地海洋精華區域及漁源區,毫不尊重當地公共財,不少鄉親都希望海保署祭出重罰,避免離譜的事件再次發生。

海保署介入調查,已確認該案涉及海污法第25條規定,而該案行為人投棄船錨和水泥塊均屬人工構造物,若是確認屬於海洋棄置行為,更可能涉及海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將涉有刑責,可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海保署將依違反海污法移送行為人法辦。

潛水業者在小琉球漁業資源保育示範區投放水泥塊,直接砸斷珊瑚,海保署將行為人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期刑。(海保署提供)

潛水業者在小琉球漁業資源保育示範區投放水泥塊,直接砸斷珊瑚,海保署將行為人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期刑。(海保署提供)

珊瑚遭水泥塊打斷。(民眾提供)

珊瑚遭水泥塊打斷。(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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