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解封生意冷清 雲縣補助夜市攤商停業紓困金
雲林縣府補助夜市攤商停業紓困金,每個攤商補助1800元。(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夜市因應防疫停業近2個月,7月13日微解封陸續恢復營業,生意卻不到以前的3成,雲林縣府今天宣布補助設籍在雲林的夜市攤販,每攤商補助1800元停業紓困金。
雲林縣府建設處指出,7月13日至22日,全縣25個流動夜市,有12處夜市復業,縣府指派專案人員會同警察、衛生單位人員,在夜市復業首日前往查察防疫措施與規範,各夜市防疫成效良好。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根據攤商反應,復業首日營業額仍不到三級警戒前的3成,加上配合防疫規範,攤商是採分流營業,也就是一週營業、一週休息,加上攤商無稅籍無勞保,不符合政府急難紓困申請條件,無法爭取急難紓困金,為減少攤商損失,縣府補助停業紓困金,每攤商1800元。
建設處長李俊興說,雲林縣25處夜市,約有1600個攤商,各夜市攤商可向縣府、各夜市管委會、負責人或夜市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承租資料與證明,報縣府審查核定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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