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 指揮中心︰新雇主需自費安排PCR採檢
指揮中心今(12日)宣布,自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新雇主必須自費安排移工進行PCR核酸檢驗,等待檢驗結果期間移工需「1人1室」落實防疫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隨著國內本土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宣布,自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新雇主必須自費安排移工進行PCR核酸檢驗,等待檢驗結果期間移工需「1人1室」落實防疫措施,雇主也應配合相關防疫指引,違反規定者將有相關罰則。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說,本土確診案例自7月2日起已連續低於50人,7月1日已公佈優先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至家庭類雇主,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將自7月13日起恢復家庭類以外類別移工辦理轉換雇主,並需遵循相關規範。
陳宗彥近一步說明,承接移工的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日(含期滿轉換)前3日內安排移工PCR檢驗,檢驗費用由新雇主支付,如遇假日期間所在地醫療院所未提供檢驗服務或檢驗能量已額滿,得例外延後至接續聘僱日起3日內檢驗PCR,等待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1人1室,落實防疫措施。
陳宗彥表示,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若移工PCR結果為陽性,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若移工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陳宗彥也強調,這段時間勞動部與地方縣市勞動局都有一連串的稽核與檢查,新雇主如未依上述規定,在期限內安排移工PCR採檢,或於等待PCR結果期間,未落實移工1人1室,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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