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男4天外出拒繳罰款 透天厝被封才肯吐60萬
鄭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違規外出4次遭罰60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祭出查封房子撒手鐧,鄭才繳清罰款。(圖: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44歲鄭姓男子於今年4月27日從澳門入境後,多次擅離檢疫處所、未遵守居家檢疫規定,形成疫情傳播風險,被台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裁處60萬台幣罰款,鄭男逾期不繳交,案子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台南分署表示,在接獲南市衛生局移送案件後,隨即清查鄭男名下財產,發現鄭男名下有位於南市東區的透天厝、車輛及銀行帳戶,立即發函給相關單位凍結其相關財產,鄭男才於7月6日下午帶著60萬元現金到台南分署繳清。
南市衛生局調閱監視器發現鄭男有4天外出情事;鄭男到台南分署有陳述部分案情,他說有的是到家門口開抽水馬達,那4天只有1次真的外出,其他3次只是到家門口處。
台南分署請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該分署會與台南市府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的裁罰案件,會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台南分署也提醒,若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被移送執行的民眾,如有經濟困難,無法1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罰款,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一定會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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