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焚化爐重新議約 民進黨團總召黃景熙要求每噸降800元
桃園市政府與欣榮焚化爐的合約將於10月到期。(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垃圾處理以BOO(興建、營運、擁有)模式,委託欣榮焚化廠焚燒的20合約於今年10月到期,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黃景熙痛批,20合約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認為至少有800元降價空間;市長鄭文燦則表示,目前已經要求環保局請專家評估合理價格作為談判的依據,務於10月之前有具體結果。
鄭文燦說,由於時間過於緊急,他請環保局研究是否可將原有合約展延1到2年,利用1到2年時間,訂定對桃園市比較有利的合約,但經法務局研究當初的合約並沒有擴充條款,因此展延合約沒有法源,但他還是要求環保局除與欣榮議約,除原有達成4項協議部分;至於調降800元部分,由於成本計算並非只是單純的設置成本而已,調降800元可能性不大,但會請第三方公正單位評估合理的處理成本,作為談判依據。
環保局與欣榮達成4項協議包含欣榮自收的事業廢棄物產生的底渣與飛灰須自行處理、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加嚴、每年提供1000萬元營運回饋金、發電回饋增加等;另簽訂10加5年的合約,要求不設定最低焚燒量。
黃景熙說,目前的合約規定市府每年提供約38萬噸垃圾給欣榮,每噸需支付處理費550元、設備攤提費1599元,共2149元;另發電回饋至今每噸回饋171元;每噸處理成本約1978元,每年約7億5164萬元,20年支付150億餘元,另外市府每年處理焚燒垃圾所產生的飛灰、底渣約3.3億元,20年來花了66億元,總計處理垃圾,20年來已經花了216億餘元。
黃景熙說,桃園和欣榮簽訂的合約,說是馬關條約毫不為過,欣榮一天處理的能量為1350噸,其中150噸處理外面的事業廢棄物,但產生的飛灰、底渣仍然由市府買單,20年來欣榮節省處理費達7億3333萬元
黃景熙表示,最近看到長榮鋼鐵由興櫃轉上市,股價竟然大漲75%,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主要原因是長榮鋼鐵投資的環保事業,雖然營業額只有20%,獲利卻高達55%,環保事業最賺錢的莫過欣榮焚化爐,桃園市政府則是最大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