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疫苗單位可自己簽約? 陳時中:一切符合法規也可討論
2021/05/31 15:35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期不少民間單位或人士陸續表態協助採購捐贈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但外界對於一定要中央簽約持續討論,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政府簽約,保障更好,若是要自己簽約,一切符合法規,也是可以討論。
指揮中心日前強調,對於企業、宗教或社會團體表示願意出資購買海外原廠疫苗捐贈政府使用,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2大基本原則,主要是因為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3大層面。
陳時中今日則進一步說明,雖然藥事法第48-2條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製造或輸入,但主要是因為疫苗簽約非常繁瑣,既然可以賣給我們,政府簽約,保障更好,且由政府向原廠採購,統籌分配使用,是目前國際疫苗買賣的慣例,有很多藥廠除了提供給COVAX外,不與非國家的單位洽談。
然而,陳時中也提到,若是捐贈疫苗的單位自己簽約,但一切符合法規,是可以討論,只是政府站在比較負責任的角度,會覺得若有人能夠有方便的管道取得疫苗,盡量在法規內想辦法協助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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