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法三讀修正通過 密醫最高罰50萬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獸醫師法」,獸醫密醫最高可罰50萬元;並將獸醫助理人員納入管理。(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獸醫師法」,將獸醫密醫行為的罰鍰大幅提高,最高可罰50萬元;並將獸醫助理人員納入管理,明確其定位、功能,並取得認證,相關認證實施計畫內容由農委會定之。
三讀通過的法案,將第11條原條文中明定獸醫師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斷、診療及檢驗,並不得拒絕填發診斷書及檢驗證明書的條款擴增,明定也不得拒絕填發病例摘要、影像紀錄及其他診療相關證明文件,相關所需費用,由飼主負擔。
另外第28和30條,對於獸醫師、獸醫佐將其證書或職業執照租、借給他人使用的行為,除原有的廢止證書或職業執照外,新增罰款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獸醫密醫行為,從原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大幅提高為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對於非領有獸醫師、獸醫佐證書而使用獸醫師、獸醫佐或類似名稱者,由於具誤導飼主及對獸醫專業性危害,初審條文也提高罰緩,從原本的1萬5千元以下罰鍰提高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修正的條文中,也新增攸關獸醫助理納管條款,明定經主管機關認可的法人、機構或團體認證合格的動物醫事助理,得在獸醫師指導下,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
條文也明定,辦理動物醫事助理認證的法人、機構或團體應訂定認證實施計畫;動物醫事助理的資格條件、協助獸醫師執行業務項目、認證實施計畫內容及其他辦法,由農委會定之。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國人近年飼養寵物逐漸興盛,國內獸醫師醫院日漸增多,業界普遍問題,協助獸醫師的醫療助理人員人力吃緊,多數沒有專業訓練,現況無法滿足國人對於動物醫療品質期待,今天通過的修正案,有法源依據,讓動物醫事助理從專業訓練、考核、審核、認證有統一規範管理,條文更提高獸醫密醫罰款額度,最高可以罰50萬,藉由重罰嚇阻不良密醫行為,感謝不分藍綠支持修正,讓毛小孩、飼主和獸醫權益更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