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自治條例草案 增訂「萌萌噠條款」
新北市議會二讀審查「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通過增列寵物業者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給購買者,違反規定將開罰。 (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今(13)日二讀審查「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有鑑於之前屢傳有不肖業者利用資訊落差販售生病幼犬給民眾,通過增列業者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給購買者,違反規定將開罰。
寵物業者應提供定型化契約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指出,板橋「萌萌噠寵物生活館」之前多次被投訴,利用資訊落差販售病犬給消費者,有飼主買了幼犬後在3小時候發病死亡,但業者堅拒退費,還抬高市價2至3倍要求補差額才能換購。事後業者雖被查辦,卻更名重來。
戴瑋姍指出,近一年,接獲類似案例陳情近百起。透過自治條例訂定「萌萌噠條款」,要求業者提供農業局公告的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訂定罰則,確保消費者知的權利。
自治條例內容還包括民眾最關切的遛狗要繫繩鍊,但考量原住民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不受此限;草案目前還在二讀審查,將等三讀通過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