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源水質修正案爭議 反大桃坪自救會:苗栗人要喝乾淨水
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成員擔心自治條例草案以表決方式強行通過,到縣議會陳情,拉「議會要堅持把關」、「廢土不要上山坡」布條表達訴求。(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提案修正「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放寬對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保護,審查會已決議退回,苗栗縣議會今、明天進行提案二、三讀會,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擔心強行通過,今天再度到苗栗縣議會前陳情,到場聲援的議員廖秀紅等人則保證大會審查也會退回提案。
苗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及明天將進二 、三讀會,審查苗縣府提案,其中,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第四審查會議員討論後決議將修正案退回。
自救會今天一早擔心自治條例草案以表決方式強行通過,10多人到縣議會前陳情,拉起「議會要堅持把關」、「廢土不要上山坡」布條表達訴求,並高喊「苗栗人要喝乾淨水」等口號。
自救會長李禮爐、造橋鄉長黃天貴等人不滿指出,造橋鄉有好山好水,卻有廢土、廢棄物、垃圾焚化爐底渣飛灰想設在造橋鄉,讓造橋人很可憐與委屈,希望縣議會一定要退回苗栗縣政府所提修正案,保障苗栗人飲用水的安全。
縣議員廖秀紅、陳光軒、曾玟學、宋國鼎、禹耀東、劉順松、廖英利、陳品安等人到場聲援,廖秀紅及廖英利等人再三保證,一定會嚴格把關,來保護自己的水源,讓苗栗人有乾淨的水源。
陳光軒並建議,既然民間設棄土場出現諸多疑慮,建議由苗栗縣政府設置官方的土石及廢棄物堆置場,讓縣議會來監督把關,解決隨意棄置問題。
該自治條例現行條文第19條第三款為「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取水體水平距離1千公尺範圍內。」水利處提案擬修正為「自來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
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成員及到場聲援議員們,高喊「苗栗人要喝乾淨水」、「廢土不要上山坡」等口號。(記者張勳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