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瑞芳保育區違規採捕海膽 男面臨3萬元以上罰鍰
鄭男採捕的海膽種類及大小違反規定,將面臨3萬元以上罰鍰。(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50多歲鄭姓男子今日下午前往新北市瑞芳保育區採捕海膽,一共抓了77顆海膽,但其中有60顆紫海膽大小不符規定,17顆馬糞海膽違規採捕,被岸巡人員發現後,帶回詢問。偵辦人員詢問後,依違反漁業法等相關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鄭男將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岸巡隊深澳安檢所執勤人員今日下午1時許,發現有一名男子在岸際採捕海膽,立即前往取締實施蒐證,在採捕男子身上查獲17顆白棘三列海膽(馬冀海膽)、62顆紫海膽(60顆大小不符規定)及22顆九孔。
岸巡人員依新北市政府所訂「瑞芳保育區公告限制事項」第4條規定(海膽不含刺殼長未滿8公分者禁止採捕,另白棘三列海膽(馬糞海膽)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禁止採捕),對海膽進行測量,卻發現,鄭男採捕的海膽中有60顆紫海膽過小及17顆不得採捕的馬糞海膽,已違反規定,便將他帶回,並依法函送新北市政府裁罰 。
第二岸巡隊隊長王建文呼籲,民眾採捕水產動植物時,須注意當地政府公告,避免誤觸法網,若民眾於岸際或港區發現不法情事時,請撥打「118」免費服務專線,海巡署於獲報後將立即前往處置。
海巡人員起出70多顆違規採捕的海膽。(記者吳昇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