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入科技查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3年削減11萬台機車排放量
氣體顯像儀也可偵測到無色透明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民眾關注空氣品質問題,但揮發性有機廢氣因透明無色看不到,對健康造成潛在威脅,環保署透過智能分析及高科技蒐證,「看不到卻抓得到」,3年時間有效削減超過11萬輛機車年排放量,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環保署表示,工業上常用原物料包括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二甲基甲醯(DMF)、乙酸乙酯等,長期接觸高濃度之下,可能對神經系統有影響,也可能會產生致癌風險,因此環保署都已公告為有害污染物,進行相關管制。
在實際稽查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也針對中部地區,使用大量揮發性有機物的行業,包括製造雨衣、帳篷、球鞋等PU合成皮業、寶特瓶包裝上的凹版印刷業,以及汽車、建材噴塗烤漆業等,結合司法檢察機關進行專案督察。
環保署指出,稽查執行上導入環保智慧稽查2+2流程,第一部分先整合空、廢申報系統、IoT物聯網及氣象條件,系統性分析評估風險潛勢,而地檢署及調查局則協助調取國稅局財會資料及營業人進銷項交易明細表交叉比對。
第二部分蒐證階段,則應用熱顯像儀、氣體顯像儀、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等科學儀器及污染調查採樣蒐證,無色的氣體在機器螢幕中都無所遁形,再進廠進行實際查核,對違法業者執行裁罰、限期改善、追繳空污費等行動。
環保署提到,從107年到109年間,已陸續查獲4家事業繞流排放或未妥善處理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物,裁處罰鍰金額達5130萬元,並依法追補繳業者短報空污費4億2193萬餘元,並促使業者投入約9000萬元增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改善後削減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約為851公噸。
環保署也呼籲,正常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維護空氣品質是事業應盡的義務與企業社會責任,如果涉犯空污法相關行政刑罰規定的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也終將難逃刑責制裁,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勿以身試法。
環保署稽查人員操作以熱顯像儀抓偷。(記者楊綿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