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0月起禁用不透明垃圾袋 藍綠議員轟:宣導與配套不足
綠營議員陳怡真(右)向環保局長謝世傑(左)提問,「民眾從便利商店及超商自購的塑膠袋,究竟能不能用?」 (記者王姝琇攝)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南市環保局宣布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無法辨識內容物的不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即所謂「實施透明塑膠袋政策」,該議題今於市議會進行的環保局業務報告及質詢掀起熱烈討論。多位議員質疑公部門未強力宣導且相關配套不足,甚至連超商、超市的白色塑膠袋也不能當作垃圾袋,認為政策應兼顧到市民的使用習慣與想法,而非以開罰處理問題。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根據去年稽查發現,使用不透明垃圾袋夾雜回收物的垃圾包多達30%,使用透明垃圾袋的不合格率僅4%,該措施目的是垃圾減量,而非開罰,將持續加強對宣導政策,若社區有需要也會派員前往召開說明會。
環保局表示,民眾可使用可辨識內容物的透明/半透明垃圾袋,不透明袋子則包括麵粉袋、飼料袋、米袋、水泥袋、黑色不透明塑膠袋等。綠營議員陳怡真特別向環保局提問,「民眾從便利商店及超商自購的塑膠袋,究竟能不能用?」她認為,民眾花錢買超商提袋,結果因為不夠透明,無法裝一般垃圾丟置垃圾車,市府必須加強宣導,畢竟市府的目標應該不是要罰錢,而是垃圾減量。
綠營議員陳秋宏則指出,鄉下地區有許多民眾都使用飼料袋、肥料袋等當作垃圾袋,這些袋子若不能裝一般垃圾,市府應協助輔導改用在其他地方。
藍營議員曾培雅認為,提升落實資源回收協助減少垃圾,除加強對民眾的措施宣導,更應加強清運人員的訓練,例如雞蛋盒、保麗龍、紙袋等容易混淆的回收物宣導,目的是減少爭議!同樣為藍營的議員李鎮國也表示,半透明垃圾袋在夜間收運時,是否可能因光線不足,導致主觀辨識造成爭議?
謝世傑強調,12月31日前都是宣導、勸導期,明年元旦起若使用不透明垃圾袋才會拒收,若經勸導未改善仍執意要丟,才會告發處分,依廢清法罰1200到6000元;對於超商、超市等不透明的垃圾袋,還是希望大家可以重複利用;也會針對清運人員持續做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