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澳合作外流「荔枝品種權」?農委會澄清:仍屬台灣所有
2021/03/09 16:36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有農業網紅稱台灣和澳洲的荔枝產業國際合作計畫,將我國培育的荔枝品種外流,還批民進黨執政的農委會好大喜功、懷抱政治目的等,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指出,該計畫啟動於2015年(國民黨執政時期),更強調雙方合作契約中載明,澳洲生產的荔枝不會回銷台灣,我國與澳洲合作是兩國一起打國際盃,以產季互補形式,在第三地全年銷售兩國出產的荔枝。
2015年台澳荔枝產業國際合作計畫啟動時,陳駿季當時擔任農試所所長,他表示台澳荔枝案是在充分掌握國內及海外品種權、不回銷台灣的前提上,推動産業策略合作,與品種外流中國不能相提並論,他強調我國所有的6項荔枝品種都正在澳洲申請品種權,雙方合作協議已明定,澳洲所申請品種權屬台灣所有,品種權所有人依法可限制荔枝品種生產與銷售,在澳洲所生產荔枝更不可回銷台灣。
陳駿季指出,荔枝屬於產期較為集中的作物,以台灣來說產期集中在4月下旬到8月中旬,澳洲的荔枝生產期則是每年的11月到4月,台澳分處南北半球,可形成反季節生產互補,進行跨國週年生產佈局,有利台灣品種荔枝拓銷全球,擴大國際市場利基。未來該會將透過正式授權,由台灣與澳方民間進行合作生產及共同行銷,統一接單、全年供貨,讓台灣荔枝產業成為下個明星產業有能力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