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日停車1.5小時要300元 消保官:收費標示不夠明顯
2021/01/28 22:14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何小姐近期到宜蘭一家停車場消費,由於假日採「當日計次消費」,她跨日停車1.5小時被收「2次」停車費,共300元,直呼非常貴。消保官認為,業者標示不夠明顯;宜蘭縣政府交通處則說,會發函請業者改善標示問題,也會研議是否請縣內業者以「24小時內一進一出」定義「計次收費」。
何小姐晚上11點30分進停車場,隔天0點53分左右繳費,總共停留1個小時又23分鐘,繳費機卻顯示要付300元,仔細一看,停車場收費說明告示牌寫道,「30元半小時」、「平日當日最高250元」、「假日當日計次150元」,因此跨日就以「2次」計費。
何小姐將經過PO網分享,她說,這是目前為止「在宜蘭停過最貴的一次」,如果有客人晚上11點59分進場,按照隔日另計的算法,也要300元,非常昂貴,有點被坑錢的感覺,表示「下次不會再去了」。
消費告示牌上,標有「平日當日最高250元」、「假日當日計次150元」等說明,但其中的「當日最高」、「當日計次」字體卻縮得比較小。
研議改為24小時內一進一出
消保官王雅琳表示,收費標示必須明顯易懂,但該停車場業者的標示不夠明顯,「既然假日是計次的話,就應該用明顯的標示提醒消費者」,讓消費者有選擇消費與否的權利。縣府交通處說,標示不明顯的問題,將發函請業者改善。
交通處指出,宜蘭縣停車場自治條例規定,縣內停車場若採「計次收費」,一次最高可收180元,該停車場符合規定。
不過交通處也說,通常會認為「計次」是指「一進一出」,但有業者反映,擔心少數民眾會久停不離開,把停車場當成「廉價車庫」;交通處正在研議,是否把「計次」訂為「24小時內一進一出」,避免出現跨日停車卻被收「2次」費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