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海砂屋國小列管9年未處置 市府挨轟公安「做半套」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列管約2300多戶民間海砂屋、13棟市有海砂屋,但北市議員許家蓓認為,市府訂有民間海砂屋罰則、並可連續開罰,但各局處權管的市有海砂屋卻是「列而不管」,如西湖國小被鑑定為海砂屋9年仍未見處置,痛批市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要求都發局應速規劃善後,勿讓北市公安只「做半套」。
北市府都發局表示,西湖國小海砂屋教室皆已停用,因教育局考量少子化,規劃拆除不予重建,但尚牽涉學校電梯規劃、變電站遷移等配套工程,已先完成財產報廢作業,於去年發包並申報開工;至於13棟市有海砂屋,因考量各屋況受損程度不同,各管理機關均有明確處置計畫,包括6棟排定拆除重建、2棟評估加勁補強、5棟持續監測。
許家蓓認為,海砂屋問題沉痾多年,北市雖訂有「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範民間海砂屋及國宅,但卻無明確要求現存的13棟市有海砂屋的改善期程及作法,僅由各局處「自行列管」,但處置效率不彰,以致如大安高工勵學樓列管10年才拆除、教育局所轄西湖國小被鑑定為海砂屋9年仍不見積極作為等。
許家蓓指出,民間海砂屋若未限期停用,市府不僅可分階段裁處,最重開罰2萬元並可連續裁罰,但對各局處權管的市有海砂屋卻是消極處理,根本「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令市民質疑市府對建築公安的政策是大小眼、兩套標準。
許家蓓要求,海砂屋恐危及民眾安全,市府不該消極列管,應標準一致,對市有海砂屋善後處置訂出明確規範、盡速處理,進行「實質列管」。
都發局解釋,自治條例規範對象為1995年前興建的民間建物及國宅,藉放寬容積獎勵、補助拆除經費、減免房屋稅、鬆綁高度限制及停車空間等,鼓勵盡速拆除重建;市有海砂屋雖不適用自治條例,仍已陸續完成150棟補強、拆除11棟,解除列管比例達92.53%,剩餘13棟則持續列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