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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夜店草泥馬接手金絲貓出場 動保處要罰

    網友PO網業者帶羊駝到夜店。(翻攝自Dcard)

    網友PO網業者帶羊駝到夜店。(翻攝自Dcard)

    2021/01/16 17:19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屯區一家夜店日前才因2名緊身衣金絲貓女舞者跨坐男舞者身上,模擬性交動作宛如春宮秀,被警方依妨害風化函送法辦,昨天凌晨,業者又安排辣妹帶一隻羊駝(草泥馬)入場,被網友PO網引發質疑虐待動物;台中市動保處長林儒良表示,該行為容易讓動物出現緊迫等不適情形,已經涉嫌違反動保法,如果故意傷害造成嚴重殘缺甚至致死,觸犯刑法最重可處2年徒刑,今晚該店開幕也會前往調查並要求說明。

    林儒良表示,羊駝適合在草原、牧場等場域生活,被帶進夜店,容易因聲光吵雜出現緊迫不適,甚至會死亡,而且野生動物出現緊迫情形,也可能出現野性發狂,把羊駝帶到夜店,對動物及人都非常不好。

    林儒良說,業者把羊駝帶到夜店,已經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可開罰3千到1萬5千元,若是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甚至死亡,最重要面臨2年徒刑。

    林儒良也說,如果動物要進行展演,必須取得許可證,否則依動保法開罰5萬到25萬元,但羊駝不適合到夜店這類場所,民眾也不要帶動物到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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