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百業誓師反萊豬 徐榛蔚:查到販售就開罰公告拒買
花蓮縣長徐榛蔚今與各行業代表一起誓師「反萊豬」,堅守食安把關。(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修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萊劑零檢出」,甫通過縣議會審議,縣內肉品盤商、團膳及飯店業等各行業代表,今與縣長徐榛蔚一起誓師「反萊豬」,堅守食安把關。徐榛蔚更祭出鐵腕,強調「查到販售者一律開罰並公告店家,鄉親有知及拒買的權利!」
花蓮縣修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牛、豬肉等肉品及產製品,只要含萊克多巴胺在內的乙型受體素,均禁止在縣境內販售或加工供應,違法可罰1萬到10萬元罰鍰。條例上週通過縣議會三讀會,待送中央核定後才能公布實施。
花蓮縣食品相關公會、各觀光飯店、大型販售商場、各級農會、肉品盤商、各校團膳業及社區關懷據點、文健站與失智據點等共餐單位,今與縣長徐榛蔚及多名議員共同宣誓「捍衛食安,拒絕萊豬」,重申守護鄉親健康的決心。
徐榛蔚說,為了民眾食的健康,明年元旦萊豬進口後,花蓮縣府將加強含豬肉食品的稽查,一旦檢出萊克多巴胺成份,立即開罰、嚴懲不怠,並公告店家名稱周知,讓鄉親有知的權利,堅持拒買萊豬。
針對花蓮縣市售豬肉品查核現況。縣府表示,衛生局已完成輔導製造業、餐飲業、販售業3572家次,要求業者依法辦理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明確註明豬肉原料原產地,以利追溯來源,並依風險分級原則,配合食藥署專案對指定下游業者加強稽查抽驗。
目前花蓮縣衛生局及縣府農業處也設計「豬肉原料原產地貼紙」及「花蓮豬肉產地標章」,經查核後發放生鮮豬肉攤及所提供餐廳、小吃業者,鼓勵消費者購買花蓮在地畜牧場飼養,且經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衛生檢驗屠宰的無萊劑豬隻。
花蓮百業誓師反萊豬,縣長徐榛蔚強調「查到販售者一律開罰並公告店家,鄉親有知及拒買的權利!」 (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縣多名縣議員及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人員今出席反萊豬記者會。(記者王峻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