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勞工超時累犯 新北加重罰相互、南山人壽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1)日公布最新一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的雇主名單,其中受華為訂單影響大幅縮減業務並資遣員工的相互股份有限公司,7、8月期間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93小時,與南山人壽都是使勞工超時工作的累犯,分別被裁罰40萬及35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在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
勞動檢查處專門委員張享琦指出,10月受華為訂單資遣員工的相互公司,經調查7、8月員工出勤狀況,發現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93小時的情形,與南山人壽都是第5次違反規定,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重罰40萬及35萬元。另遠東鐵櫃公司因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裁罰35萬元;另有2家事業單位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勞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已影響勞工權益重大,分別各處罰鍰30萬元。
張享琦指出,最新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289家,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82家;其次是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及使勞工超時工作,各有42家;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有34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有1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共有56家;違反性平法有4家,主要為針對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1家以勞工申請產檢假、產假、安胎假過多為由解僱勞工而遭開罰。違規雇主名單都公布在「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