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肉品產地來源 花蓮業者張貼上路
因應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花蓮縣公有市場攤商、餐廳及肉品加工業者陸續張貼肉品來源產地標示,即起陸續上路。(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因應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花蓮縣公有市場攤商、餐廳及肉品加工業者配合中央新法規陸續張貼肉品來源產地標示,即起上路;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已輔導786家次、查核1038件肉品標示後發送產地貼紙,保障消費者知及選擇的權利,並於明年1月1日起展開稽查。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今前往美崙市場及連鎖賣場視察肉品來源,要求業者配合中央張貼肉品產地來源標示,經衛生局提前輔導,幾乎所有攤商已張貼產地貼紙,清楚標示肉品、加工肉品來源。
朱家祥說,截住目前輔導縣內包裝食品業者、散裝食品業者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共計786家次、查核1038件肉品標示,並發送原產地貼紙,供業者張貼標示,讓消費者能有肉品來源知的權利及選擇購買的自由。
他說,距離中央新法上路不到1個月,現在積極輔導,也呼籲各市場攤商主動配合衛生局進行肉品原產地標示,包括鮮食及加工品,尚未標示的業者,則要盡早與上游供應商確認使用的肉品原料原產地來源,並正確標示,包括水餃扁食店、肉圓店等餐廳小吃店家。
朱家祥說,明年1月1日起展開稽查,如查獲未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分別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他說,目前也要求學校營養午餐及公辦福利長照機構使用國產豬,保障學童及長者等高風險族群的健康;另修訂花蓮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禁止販售或加工供應的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自治條例已送議會審議中,但在未通過前,則會依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稽查。
上週剛張貼使用國產豬標示的美侖市場豬肉攤商黃姓業者說,張貼肉品產地標示,對店家和消費者均有保障,張貼標示並不麻煩,反而生意更好,也讓顧客清楚知道肉品來源,買得放心、吃的安心。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今前往美崙市場及連鎖賣場視察肉品來源,要求業者配合中央張貼肉品產地來源標示。(記者王峻祺攝)
美侖市場豬肉攤商的黃姓業者,上週已張貼肉品產地標示貼紙,讓消費者能有肉品來源知的權利及選擇購買的自由。 (記者王峻祺攝)
市場攤商陸續張貼標示肉品使用產地來源。(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連鎖賣場的肉品配合法規也依序清楚標示肉品產地來源。(記者王峻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