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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影視音園區地上權明年3月2度招標 再流標恐撤案

內湖影視音園區今年啟動地上權招商案,2基地總面積約4406坪,權利金底價分別8.3億、11.2億,但10月流標,北市府文化局規劃,將提高影視音產業占比至7成,並下修權利金,明年3月二度上網招標。(資料照)

內湖影視音園區今年啟動地上權招商案,2基地總面積約4406坪,權利金底價分別8.3億、11.2億,但10月流標,北市府文化局規劃,將提高影視音產業占比至7成,並下修權利金,明年3月二度上網招標。(資料照)

2020/12/07 14:28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推動多年的內湖影視音園區,今年啟動地上權招商案,2基地總面積約4406坪,權利金底價分別8.3億、11.2億,但10月流標,北市府文化局規劃,將提高影視音產業占比至7成,並下修權利金,明年3月二度上網招標,但若仍流標,證明市場無此需求,將繳回財政局,全案重新討論,影視音園區恐正式告吹。

內湖影視音園區位於行善路及石潭路,北市府2014年辦理BOT但多次流標,2016年改為地上權開發案,台北市議會提出附帶但書,包括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14億、回饋地方就業機會、排除中國地區投資人,北市府今年8月開始招商,雖有3廠商領標,但認為權利金過高,最終流標。

文化局長蔡宗雄表示,按都市計畫法規定,影視音產業的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要達50%以上,但當時議會教育委員會希望能提高至70%,因此北市府於第一次招標提出影視音產業佔比50至70%皆可投標,並以最保守的50%估算底價,訂定權利金約19.5億。

蔡宗雄解釋,區間佔比會增加廠商投標風險,降低意願,經府內研議,在符合議會要求及降低民間投資風險下,影視音產業使用面積佔比限70%以上,依此下修權利金,目前正重新估算中,預計明年3月二度公告招標。

蔡宗雄說,面積1938坪的基地一因四面環路,相較被豪宅包圍、佔地2468坪基地二,更具市場吸引力,可採分標或合標,但教委會召集委員、議員陳重文認為,若僅標出基地一土地,恐會使市府後續處理更棘手,要求文化局努力將2筆土地共同標出。

議員許淑華憂心,投資門檻限制高,恐讓廠商問望之卻步;議員王鴻薇則認為,新北的林口影視園區已吸引許多相關廠商進駐,且地價也較便宜,未來內湖影視音園區招標仍有難度。

蔡宗雄坦言,影視音產業已有林口園區作為替代方案,但市府仍會努力再嘗試,若明年6月再度流標,即可確定無此市場需求,將繳回財政局。至於是否意味全案將胎死腹中、變更用途?蔡宗雄語帶保留稱,將再與相關裁處單位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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