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 黃線臨停接送7歲以下兒童不受3分鐘限制
12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高市交通局製表提醒民眾勿違規。(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立法院於今年5月間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12月1日起,家長需要臨停接送未滿7歲兒童時,放寬了時間限制,可以不受一般車輛臨時停車只能有3分鐘以內的限制。
交通局指出,交通部已請警政署提醒各地警察機關,在12月1日新法上路後,家長如需要臨停接送未滿7歲兒童時,在黃線區域臨停接送,可以不受只能停3分鐘的限制,但是如果在紅線區域,一樣是不可以臨時停車,否則還是算違規。
而罰單的舉發時效將從3個月,縮短為2個月,交通局表示,目前罰單開單時效太長,為了讓不慎違規的民眾可以早一點收到罰單,以免不小心再次違規,所以修法縮短了罰單的舉發時效。
此外,為了防止車輛載運貨物時,如貨物未綑綁好不小心掉落,將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立法院也修法將相關的罰鍰額度,由目前最高罰鍰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請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