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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黑心環保清潔公司才被送辦 疑租民宅繼續偷排廢液

新北市環保局昨晚在民宅外的人孔蓋取樣採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昨晚在民宅外的人孔蓋取樣採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2020/11/14 17:59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桃園市某環保清潔公司,10月7日才被查獲違法將廢液偷排至新北市林口區路邊人孔蓋,遭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告發,昨天又被查獲,疑似租用民宅偷排廢液,雖然業者拒絕開門受檢,仍遭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將處300萬元罰鍰,若業者未於11月17日前到案說明,將按次處罰並強制執行查證。

登記在桃園市的該環保清潔公司,官網標示服務通水管抽水肥清洗水塔和疏通馬桶,服務範圍為雙北、桃園和新竹,環保局表示,該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處理證。

環保局表示,林口區水資源中心昨發現,進場污水化學需氧量(COD)異常,懷疑有污染廢水混入生活污水下水道,因此,新北市環保局會同警方至林口區南勢四街某民宅稽查。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昨天晚間也到場了解,並透過臉書直播,呼籲業者開門配合調查,別讓廢液危害環境以及民眾健康,她更擺出兩罐取樣的廢液,質疑污染物來自電鍍廠或是染整廠。

環保局表示,某環保清潔公司所屬清運車輛,10月7日將廢液排放於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路邊人孔蓋,收集人孔蓋周遭殘留廢液後,發現顏色呈白黑色混濁,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1條規定規定,涉及刑事責任,已依法告發,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業者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但昨天晚間,水資源中心追查廢水來源時,發現來自林口區南勢四街某民宅,現場也目擊該清潔公司字樣車輛駛入民宅車庫,但屋內人員拒絕開門受檢,由於拒絕受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50條規定,當場依法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查證工作。

環保局表示,水資源回收中心如監控發現有異常排放,將立即通報環保局共同巡檢稽查,以利即時追蹤污染源,查緝違法排放行為。

新北市環保局昨晚在民宅外的人孔蓋取樣採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昨晚在民宅外的人孔蓋取樣採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登記在桃園市的某環保清潔公司,疑似租用民宅偷排廢液,昨環保局稽查只見大門深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登記在桃園市的某環保清潔公司,疑似租用民宅偷排廢液,昨環保局稽查只見大門深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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