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委託民間經營? 饒慶鈴:未來用途廣聽民意
台東縣議員郭宗益促縣府在擁有美麗灣建物產權的情況下,委託民間經營渡假村。(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府將以6.29億買回美麗灣渡假村建物,縣議員郭宗益建議以OT模式委託民間經營渡假村,縣長饒慶鈴表示,未來用途將以由下而上方式,聽取各方意見。
郭宗益說,屏東海岸有違法經營10幾年的渡假村經補正後就地合法,花蓮山坡地也有大飯店。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既然是因程序問題導致環評沒通過,就應針對程序問題,重啟環評,並由縣府在擁有建物產權的情況下,委託民間經營渡假村。
環保局長郭建成說,美麗灣的2次環評,出現了行政機關與司法判決見解岐異,但這已是過去式。未來是否還要環評,要視未來的開發行為而定,縣府抱持開放式態度。
饒慶鈴認同建築物不能拆,而且要活化建築。她也表示很清楚過去的過程,但現在要往前看,縣府不會再犯相同錯誤,環評會跟環保署充分溝通,建物跟營建署充分溝通,一定會相當注意各種程序,目標是活化建築。
至於是否會將美麗灣建物委託民間經營渡假村?饒未正面答復,但表示,會先開放海水浴場,建築物則還要經過點交過程,未來利用會由下而上討論,重點是財務評估要可行,也要找到對的人來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