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勞檢員自己都過勞?議員:月加班50小時領不到加班費
議員潘懷宗發現,替勞工捍衛勞動權益的勞動檢查員工時超長,甚至還有勞檢員單月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領不到加班費也無法補休。(擷取台北市議會影片)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因公過勞猝死事件,引起各界注視市府單位約聘僱人員的過勞問題。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發現,替勞工捍衛勞動權益的勞動檢查員工時超長,甚至還有勞檢員單月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領不到加班費也無法補休,他痛批市府自己都帶頭違法,根本是笑話,要求市府增額正式人員。
對此,勞動局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將檢討工作分配,平均業務,並向市府爭取增加正職人力,預計需增加20人。
潘懷宗說明,台北市勞動局109年度勞動條件檢查目標場次為9400場, 據勞動局人事室統計,在第一線執行勞動條件的勞檢人力共計62名,其中52名為勞動部補助聘用勞檢員、10名具正式公務員資格,相當於台北市每名勞檢員今年勞檢量高達151.61場,才能符合9400場的績效。
潘懷宗指出,約聘僱勞檢員福利不如公務員,不受《勞基法》、《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保障,他們當中已有許多從短期人員變「長期勞工」,據台北市勞動局人事室統計,目前台北市勞動檢查員服務年資以5年以上未滿10年人數最多,共有26位,他們長期為勞工權益把關,自己的勞動權益卻無法捍衛。
潘懷宗也說,超過20小時因行政院規定無法報加班費,把時數換成補休也休不完,約聘雇人員跟正式人員做的事都差不多,卻不給人勞基法保障,讓人累得和狗一樣,甚至還有勞檢員單月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政府帶頭違法,簡直成了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