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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違法使用3年多 連鎖百貨佳瑪遭控罔顧顧客安全

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三重分店昇降設備無許可證,新北市工務局從2017年起連續開罰,10月13日更貼出停止使用公告。(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三重分店昇降設備無許可證,新北市工務局從2017年起連續開罰,10月13日更貼出停止使用公告。(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2020/10/15 17:35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新北市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三重分店昇降設備無許可證,讓消費者使用不合法的電梯,遭民眾檢舉,質疑罔顧消費者安全,也質疑主管機關未積極把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2017年至今已對業者開出5張罰單、累計開罰90萬元,另針對房東開出3張共36萬元罰單,並已於13日張貼停止使用公告,並限期7日內改善,否則將斷水斷電。

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客服部代表馮先生澄清,持續進行改善,無奈仍無法符合法規,強調也已繳清90萬罰單,會持續改善。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陳德儒表示,業者於建物增設電梯,已構成擅自變更使用,因此2017年起按次開罰,今年10月13日再次稽查發現業者並未改善,因此停止使用,並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業者必須在10月20日之前備齊建築師變更使用相關規劃,並做好電梯井的逃生避難封閉措施,否則斷水斷電。另外,建築法73條也規定,每部電梯都要先取得「使用許可證」,才能合法使用。

陳德儒回應,關於三重佳瑪百貨違規設置電梯案,已經從2017年6月29日、2018年6月22日、2019年1月23日及2019年6月27日公安稽查分別處業者6萬、12萬、18萬及24萬元罰鍰,10月13日再度前往稽查,發現業者仍然違規使用,除了當場要求停止使用,並依建築法處30萬元罰鍰及限期7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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