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耀宗半年領走車馬費12萬 林佳龍:不該領的錢一塊都不能領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交通部將會同相關事業單位釐清相關規範,兩週內就可釐清是否合理,他也強調,若不該領的錢,一塊錢都不能領,後續仍須由事業單位來說明。(記者叢昌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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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外傳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調閱15家交通部投資事業官派董座薪酬、兼職費、車馬費等資料,發現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每次出席董事會都可領8000元的車馬費,今年上半年就領取高達12萬元,引發外界質疑。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出席交通委員會備詢前表示,交通部將會同相關事業單位釐清相關規範,兩週內就可釐清是否合理,他也強調,若不該領的錢,一塊錢都不能領,後續仍須由事業單位來說明。
台灣高鐵回應,媒體報導內容是本公司一直以來的做法,未來交通部如有統一規範,高鐵公司將遵循規定辦理。
據稱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15家交通部投資事業,包括中華郵政、台灣港務公司、桃園機場公司、台灣港務港勤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台灣高鐵公司、桃園航勤公司、台灣航業、陽明海運、中華快遞、台灣港務物流公司、台灣風能訓練公司。
在官派董事長其他兼職費和車馬費等項目,15個投資事業官派董座僅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台灣風能訓練董事長盧展猷、台灣港務港勤董事長王派峰領有車馬費,其中江耀宗每次出席費就高達8000元,去年度光是出席開會的車馬費就領17.6萬元,今年上半年也領取12萬元,盧展猷、王派峰等今年1到6月各領5.1萬車馬費,挨批從同棟大樓辦公室走到會議室就能領取車馬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就中秋節及雙十節連續假期交通疏運措施進行專案報告,高鐵董事長江耀宗也出席備詢,但主席劉櫂豪在會議前表示,江耀宗以健康檢查為由須中途離席,並向委員會請假。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不管過去慣例如何,交通部將會同事業單位釐清相關規範,不管是車馬費或是出席費,會以有必要的標準來編列,尤其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很多,會釐清並會同事業單位讓制度有更好的規定,並請事業單位對外說明。
林佳龍面對立委洪孟楷質詢時也承諾,兩週內將釐清相關單位領取車馬費是否合理,若不該領的錢,一塊錢都不能領,後續須要由事業單位來說明,他也強調,應該要釐清開會是只有出席,還是有其他增加的工作,並個別檢討車馬費是否有其必要。(10:05更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就中秋節及雙十節連續假期交通疏運措施進行專案報告,高鐵董事長江耀宗(前坐)也出席備詢,但主席劉櫂豪在會議前表示,江耀宗以健康檢查為由須中途離席,並向委員會請假。 (記者蕭玗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