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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被歌手巴奈告贏擬上訴 議員︰別為7200元浪費訴訟費

市議員苗博雅(右至左)、林亮君、黃郁芬、邱威傑、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台權會人員、林穎孟等人,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不要為了7200元又浪費幾萬元訴訟費。(記者郭安家攝)

市議員苗博雅(右至左)、林亮君、黃郁芬、邱威傑、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台權會人員、林穎孟等人,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不要為了7200元又浪費幾萬元訴訟費。(記者郭安家攝)

2020/08/17 17:57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原民異議歌手巴奈.庫穗,抗議蔡政府將原民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並從凱達格蘭大道轉至228紀念公園,以「原轉小教室」住紮至今1272天,被台北市公園處開罰7200元,法院日前判決巴奈提告勝訴;據了解,公園處仍要上訴,5位北市議員今出面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不要為了7200元又浪費幾萬元訴訟費,並提醒柯,今年1月官員同意要修罰則,如今也跳票了。

今天是台北市政府上訴截止日,公園處人員表示,會再進一步確認是否上訴。公園處是依照2017年制訂的「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使用場地均要收費規定,議員估算1天至少要繳7500元使用費,巴奈未付錢申請用場地,公園處則開出3張罰單共7200元,巴奈不服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勝訴,法官並認為公園處場地費阻礙弱勢發言機會。

議員林穎孟、黃郁芬、林亮君、苗博雅、邱威傑今下午陪同台權會開記者會,呼籲柯文哲下令放棄上訴。林穎孟表示,法院日前判決更指,公園處違反「憲法」保障自由、平等利用公共場域發言的機會,「應屬違憲」;可見裁罰不合理、不正當。

林穎孟表示,今年1月初預算審查時,議員也要求修改「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保障人民集會自由權,該申請者應比照道路集合遊行使用標準,免收使用費但繳保證金,副市長黃珊珊、公園處也同意,但時隔半年,北市府未修違憲的規定,為了7200元還要浪費幾萬元訴訟費,追殺弱勢者集會遊行權。

黃郁芬表示,美國白宮前公園、英國倫敦海德公園常有公民團體表達訴求,但柯文哲自許台北是「友善人權包容多元城市」,在台北沒有錢卻不能用公園綠地表達公益訴求。

邱威傑指出,法院認為,公園跟道路是傳統公共論壇場所,應讓市民表達倡議,但「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不合理,沒去區隔營利、非營利用途。

林亮君表示,柯文哲常說依法行政,但「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違憲,這麼多議員希望修法,為何遲遲不修?柯對小市民強硬開罰,對遠雄大財團卻不同態度,希望柯別雙重標準。

苗博雅表示,柯文哲2018年競選口號包括「台北價值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權」,選後放倉庫沒用,台北市仍高高在上,原民任憑擺佈,若柯不思考轉型正義、集會遊行意義,建議柯做完市長,「政治生涯到此為止,對大家比較好」。

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說,巴奈主張原民傳統領域,但遭嚴重限縮公共空間達意見的自由,且北市府竟是用「台北市公園自治條例」、「大眾捷運法」當藉口,對抗爭者處以罰鍰、打壓,錢夠多才能使用嗎?已有20個團體共同聲明,希望北市府放棄上訴,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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