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停車管理系統出包 1年來欠繳罰款122萬未收回
屏東縣政府將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委外經營,卻發生管理系統相容性問題。(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委外經營的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因廠商建置的資訊管理系統無法與縣府裁處系統相容,導致1年多來無法對逾期繳納停車費的車主裁處,累計欠繳逾4萬1千筆、金額122萬多元,審計單位要求屏東縣政府檢討改善。
屏東審計室指出,屏東縣政府107年9月1日起將屏東市及東港鎮公有路邊(外)停車格收費業務委託廠商管理,期間3年,每6個月為1期繳納經營權利金450萬元給縣府,共計2700萬元,委託業務包含建置電子化開單、智慧停車及多元繳費機系統等,欠繳停車費的車主經催繳仍逾期未繳,依法可開罰300元。
審計室卻發現,因廠商建置管理系統存有無法相容問題,難以解決,造成1年多來未能針對逾期繳納停車費的車主開立罰單,累計欠繳4萬1千多筆、金額122萬多元,有違使用者付費原則。
縣府交旅處表示,停車管理系統相容性問題將委託專業廠商解決,在此之前,已陸續以人工方式針對逾期繳納停車費的車主進行告發,甚至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