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繳50萬只領回11萬?南投市老人會爆互助金糾紛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老人會「喪葬」互助金糾紛又一樁!南投市老人會90多歲的陳姓女會員,今年5月辭世,其兒子向本報投訴,指其母親從1990年入會迄往生,總計繳了30年,每月約繳1500元,共繳了50多萬元,但領到的互助金卻只有11萬700元,連喪葬費用也不夠支付,嚴重違反「繳得愈多、領得愈多」的比例原則,令家屬情何以堪?
南投市老人會解釋說,依「南投縣南投市老人會福利互助辦法」相關規定,互助會成員每亡故1人就須繳交100元的「喪葬」互助金,以該案而言,因會員數總共有1230人,收到的總額為12萬3000元,依規定扣除一成手續費,核發給其家屬的金額為11萬700元,若家屬有任何疑慮,該會也願意與其面對面對帳,並依規逐條逐項予以說明,以正視聽。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長林志忠指出,全縣13鄉鎮市目前老人會有71個,但只有20個設有互助會組織及章程,且並無強制性,民眾可自由選擇只加入老人會而不參加互助會。
陳女兒子說,其母親實際支出的喪葬費約28萬元,扣除30年利息與物價波動產生的幣值差異性不算,如此的金額也不過是其母親所繳交互助費的一半而已,雖極力向南投市老人會爭取以專案方式通融處理,無奈未能如願,因此,必要時他將委任律師依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以捍衛本身應有的權益。
陳某表示,「弘揚敬老傳統,發揮互助精神,維護身心健康,共謀老人福利」是互助會的宗旨,如今觀之,卻是活得愈久、繳得愈多,反而領得愈少,不但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更讓人有受騙之感。
由於互助會的形成與過去貧困年代的時空背景有關,社會處提醒民眾互助會並非「儲蓄」性質,而是標榜互助精神,收支之間不一定成正比,況且,時下保險制度已成熟,也更有保障,若民眾覺得互助會的制度不合理,大可不加入或退出,反之,若覺得互助會「繳多領少」的背後,可能牽涉不法情節,只要當事人提出相關事證,該處一定會配合檢調單位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