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2號機啟動 中市府稽查當場要求停工 若明天不停即移送負責人
環保局今晚稽查中火,確定二號機啟動,副局長陳宏益當場要求中火停工,若25日再不停,將負責人移送(記者蘇金鳳翻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火宣告24日晚上7點2號機點火啟動,市府環保局晚上9點半前往稽查,經過近1小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經過現場稽查,中火確實2號機啟用,爐溫已達260多度,違反空污法63條,沒有許可證,可罰10萬至2000萬,已要求停工,在稽查紀綠單,特預知如果不立即停工,將負責人依空污法56條移送法辦,負責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局副局長陳宏益夜間率隊稽查
中火宣佈24日晚間7點要點火,重新啟動二號機,台中市環保局得知消息,晚上9點半由副局長陳宏益帶隊及開著環保空氣品質監測車到中火稽查。
經過一小時的稽查,陳宏益表示,工作人員就位,執行一般起爐程序,開始噴柴油,鍋爐上升到四、五百度時噴煤,便燒煤,目前到260多度,還是用柴油,但已違反空污法63條,在稽查紀錄單已要求停工。
陳宏益表示,25日會繼續追蹤,明日上午加班裁罰公文親自送到中火,下午派人了解把鍋爐溫度降低及監督,若中火不停工,除了開罰10至2000萬,還要移送負責人。
陳宏益表示,中火若不停火明天會再稽查,若不停就移送偵辦(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