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澳等外國人無居留證者 不發防疫補償金
即日起非本國籍人士、中國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得申領防疫補償金。(示意圖)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3月10日祭出防疫補償辦法,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民眾可獲補償每日1000元,且不限國籍,但今日公布,自即日起非本國籍人士、中國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得申領。
目前可入境台灣除了台灣人外,包含外籍人士有居留證者,若無居留證者則是外交公務、商務履約、其他特別許可;國人的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含陪同人員;有居留證的國人中籍配偶。其餘則無法入境。今日則進一步有條件鬆特定國家短期商務人士、境外生來台。
在邊境管制逐漸開放的同時,指揮中心今日也公布,自即日起非本國籍人士、中國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得再申領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