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讓垃圾車後方可站人? 交通部:是全環總誤會了
全環總理事長蘇家源(右),帶隊抗議交通部擅自修法。(記者鄭瑋奇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清潔隊員站在垃圾車後斗時,不甚跌落地面受傷事件時有耳聞,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全環總)今帶著多個縣市的清潔隊員企業工會、環保局企業工會赴交通部抗議,要求撤回去年10月1日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從車廂外不得載人修正為載客的修法,不要成為各縣市環保局殘害清潔隊員的推手。交通部表示,該條法令只有客車適用,垃圾車屬於貨車,沒有適用這項規定的可能,所以並不須要撤回。
全環總今赴交通部抗議,並舉著要安全反站立、不得載客所以清潔隊員可以站、撤回77條修法等標語。全環總理事長蘇家源表示,去年交通部預告修正道安規則86條,要訂定環保機關垃圾車附載人員以1人為限,及77條車廂以外不得載人改為不得載客時,因工會召集各縣市清潔隊員要求撤回後,交通部也發新聞稿,並承諾若溝通無共識,不會貿然實施。沒想到本月突然得知交通部在去年10月1日已通過不得載人改載客的修法,不僅背信棄義,也為各縣市環保局開後門。
另外,全環總也指責交通部在玩文字遊戲,悄悄將去年8月11日發布的新聞稿開頭的77條修改為86條,只有86修改要與環保人員工會溝通,而77條則不需要?
交通部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道安規則中原本沒有垃圾車可載人的規定,去年提出修法規畫,是配合環保署作業需要,主要是將垃圾車可附載人員,增訂在道安規則86條中;不過因預告之後因為全環總有意見,去年已發布新聞稿說明,若工會與環保署間無共識就不會增訂。至於道安規則77條規定車廂外不得載人改為載客,主要是因為該文字與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不同,而子法需要跟隨母法,所以才提出修正,將文字改為一致。
李昭賢強調,道安規則77條是規定客車車廂外不得載客,垃圾車是屬於貨車,絕對沒有適用的機會,全環總誤會交通部是幫環保署解套,這個絕非事實。另外,交通部也沒有玩文字遊戲,當時新聞稿確實是人員不慎誤植為77條,希望全環總不要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