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節「幫得標電商找5千名付費客戶?」 中市府:規則可再修正
台中市府今年要以3000萬的經費辦購物節,並與2家購物平台合作,讓大家可以上網買台中商家的物品,不過台中店家上架商品還得付費給電商,引來質疑:得標廠商可以收二次錢?(記者唐在馨攝)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府今年要以3000萬的經費辦購物節,今天市府開記者會,宣佈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今年活動會加強網路購物,因此和2家購物平台合作,讓大家可以上網買台中商家的物品,不過台中店家上架商品還得付費給電商,引來質疑:得標廠商可以收二次錢?
經發局長張峯源今天面對媒體詢問購物節新增網路購物,一般台中商家如何把商品放到購物平台上販售,又或是民眾如何到購物平台買台中商品時表示,屆時購物平台會有「台中專區」,民眾點進去就可以購買台中店家商品,至於哪些商品可以上架?業者則會提供「客製化」服務,輔導5千家業者上架販售。
不過再詢問張峯源「這5千家商店上架是否購物平台就不再收費」?張峯源則說,會提供客製化輔導,也會給予特別的折扣,換言之,想在購物平台的「台中專區」賣商品,一樣也要再付一筆支出。
對此,有人質疑,既然購物節活動市府已用公務預算招標,得標廠商參加是否也已有公務預算收入?市府要輔導5千家台中業者去上架購物平台,這5千家業者還得另外付費,那這到底是得標購物平台協助台中市府辦活動?還是中市府在幫電商找5千家潛在客戶?
張峯源對此表示,目前辦法還未確定,為了避免店家或市民有上述質疑,市府會和得標廠商再討論,是否上架販售商品就不再收費?目前規則還未確定,可以再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