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竹縣722萬蓋焚化爐? 環保署:是用於監督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李健育表示,興建焚化爐是地方權責,環保署給的經費是用於「監督」,而非興建。 (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環保署核發722萬元補助款給新竹縣興建焚化爐,引發地方及環團大力反彈,認為「設置多元化在地垃圾處理設施」不包含興建焚化爐。對此,環保署督察總隊長李健育表示,興建焚化爐是地方權責,環保署給的經費是用於「監督」,而非興建。
環團指出全台有24座焚化爐,每年可以處理的垃圾量達到650萬噸,但目前全台年垃圾量僅480萬噸,供給量大於需求量。對此李健育回應,「台灣的焚化爐夠的話,就沒有那麼多非法棄置的問題」,由於台灣工業廢棄物的可燃性焚化爐缺爐,24座焚化爐中有20%是協助處理產業廢棄物。
李健育進一步指出,24座焚化爐分佈不均,調度的時候往往會遭受當地民意機關質疑「為什麼要幫人家燒?」,因此才會有「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讓地方政府思考其垃圾處理方法。
李健育表示,垃圾處理依法屬於縣政府的權責,「環保署沒有核不核定的問題」,但環保署基於協助比較窮的縣市而給予補助,讓新竹縣能有較充足的預算可以去監督廠商,讓作業過程能夠更完善,「這筆錢不是興建費用,一個爐子要價好幾十億,不是幾百萬就能解決。」
李健育指出,新竹市的焚化爐再過4、5年就要退役,未來新竹縣的爐子蓋好之後會協助新竹市焚燒垃圾,雙方有互惠原則,甚至也會協助燒部分苗栗縣的垃圾。另外,李健育也坦言,由於是地方權責,「環保署在裡面扮演的角色很薄弱」,就算不給半毛錢,縣政府也會照做,「用的他們縣政府的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