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口罩最高罰6000元 稽查員不定點不定時取締
2020/04/01 12: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小心,隨手一丟荷包失血!雲林縣環保局指出,亂丟口罩,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至6000元,且得連續處罰,為降低病毒傳播,環保局即日起動員稽查人員及公所清潔隊人員不定點、不定時加強取締。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進出醫療院所、搭乘公共運輸工具都要戴口罩,但街道、空地卻可見民眾隨意丟棄使用後的廢棄口罩,令人憂心成防疫破口。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使用後的口罩屬一般廢棄物,記得丟入垃圾桶,隨意丟棄,屬亂丟垃圾,依廢清法規定可處1200至6000元,第一次罰1200元、第二次罰2400元,最高罰6000元,同年超過5次,第6次後每次都罰6000元,過去曾有民眾亂丟垃圾同一年被檢舉6次。
環保局表示,進醫療院所戴口罩,離開時請丟入院外垃圾桶;在家若有咳嗽、發燒、打噴嚏等症狀的民眾,可先將5%的漂白水噴灑在口罩上,接著對折丟入密封袋內密封後丟入垃圾桶,一般民眾則可直接丟入垃圾桶。
避免亂丟口罩成防疫破口,即日起稽查人員會針對縣內人多的地方,不定時、不定點稽查取締,請民眾發揮公德心廢棄口罩記得丟入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