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泰國女赴台北趴趴走9小時 苗栗衛局重罰30萬
泰國籍女子於居家檢疫期間離開住處9小時,遭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重罰30萬元。(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泰國籍女子於本月18日入境台灣,依規定須於住所居家檢疫14天,但她於22日違規跑到台北市辦私事,今遭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30萬元,不僅是苗栗開罰第6例,也是遭最重罰30萬的第2例。
日前苗栗縣20餘歲男子於居家檢疫期間,竟搭白牌車跨區到KTV,遭罰30萬元,也是苗栗目前祭出的最重處分;22日又傳出縣內泰國女子於居家檢疫期間,搭乘友人的車子遠赴台北辦私事,警方發現綁定手機發報異常,到住處找人也不見蹤影。
該女子離家9小時後才返回,立即遭警方會同衛生局人員裁罰,依規定其離開指定住所超過6小時,並還跑到台北,情節重大,今再祭出第2張30萬元罰單,也為苗栗第6起違規案例,另外違規4例則多為短暫離開住處至附近採買、辦事等。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懶人包》傳染途徑、預防措施看這裡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