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農地「烽煙四起」苗栗縣禁燃燒稻草
苗栗縣政府公告,於本月5日起禁止縣內農地引火燃燒,也不再接受農友申請,違反規定將依法罰1200元到10萬元。(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為農業縣,原有提供農友申請以燃燒方式處理稻草,但隨環境條件改變,稻作收割後,農田「烽煙四起」的情形,引發民怨;苗栗縣政府公告於本月5日起禁止縣內農地引火燃燒,也不再接受農友申請,違反規定將依法罰1200到10萬元。縣府環保局表示,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已研發有改良液態益菌肥處理農業廢棄物,呼籲農友多多利用,避免被罰。
依「苗栗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於田野引火燃燒,應於7日前檢具相關規定文件,向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提出申請。消防局統計,申請田野引火燃燒案件2017年231件、2018年203件、去年191件。
但隨著環境條件改變,民眾重視空污議題,現在只要有農地燒稻草,就立刻撥打電話向環保局陳情。環保局說,環保局接獲陳情,派稽查人員到場,即使行為人是有向消防局申請,就會勸導熄滅,但稽查人員往往也備受行為人埋怨;如今,縣府公告禁止水稻農地禁止引火燃燒,不再接受稻農申請,也不會造成農友無所適從、稽查人員為難。
環保局指出,露天燃燒行為不僅影響空氣品質,也可能影響公共安全;苑裡鎮1名農友於去年稻作收割後,利用火燒稻草的方式整地,且點火焚燒後,就離開現場不顧,造成火勢蔓延到稻田旁電子公司的停車場,導致多輛機車遭波及,被苗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環保局表示,縣府已公告禁止燃燒稻草,違規將依法處1200元到10萬元,去年陳情件數792件,開罰件55件,今年截至3月15日,陳情件數187件,開罰件數21件。
苗栗縣政府公告,於本月5日起禁止縣內農地引火燃燒,也不再接受農友申請,違反規定將依法罰1200元到10萬元。(資料照)
苗栗縣政府公告,於本月5日起禁止縣內農地引火燃燒,也不再接受農友申請。(記者彭健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