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食品小心觸法 北市衛生局:最高可罰300萬元
產品型態以膠囊錠狀食品為主(96%),其餘皆為一般食品。(記者沈佩瑤攝)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代購風氣盛行,甚至有不少人出國旅遊,順手帶回當地流行食品在網路上販售,加減補貼旅費,事實上卻可能已經觸法。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近四個月未經合法輸入查驗的食品,共計23件、裁罰金額累計69萬元,又以膠囊錠狀食品居多,佔了96%,其他則為一般食品。
台北市衛生局分析108年11月至109年2月,於各大網路平台進行販售的23件違規代購食品裁處案件,產品來源為美國最多、其次為日本。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強調,從國外帶食品回來,「只能自用,不能販售」,否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所有輸入食品一定要經過查驗跟登記後,才能在國內合法的販售,如果有違規的話,可處販售者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此外,陳怡婷指出,就算是帶回來自用,也有數量跟金額的限制,例如膠囊狀、錠狀的食品,每種不能超過12瓶、合計也不能超過36瓶,請民眾務必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