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地下道 公民團體促中市府修改相關法規
公民團體要求市府落實公共空間公共化。(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去年「撐香港連儂牆」行動突顯地下道空間的公共運用可能性,台中市多個公民團體今日向市議會遞送人民請願書,要求市府修改相關法規,並呼籲議會及市府重新審視市民與公民團體使用公共空間的需求,主動完善台中市公共空間使用規範,促進更多公民參與的可能。
包含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全面罷免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等多個公民團體,去年8月在台灣大道與美村路口地下道發起「撐香港連儂牆」行動,但遭台中市政府建設局以未經事先申請為由,要求清除便利貼等牆上物,市府後續雖暫同意活動續辦,但公民團體認為,此事突顯地下道空間在市府政策中的邊陲及冷門的窘境,以及「公共空間落實公共化」的推動必要性。
公民團體表示,審視現行相關法規,並無公民或公民團體申請使用地下道的途徑,只有認養機制,但認養保證金6萬元,對公民團體來說是筆大數目,保證金制度也排擠市民參與的權利。
公民團體要求修改「台中市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及「台中市陸橋地下道管理要點」,並希望藉由這次人民請願活動,呼籲市議會及市府重新審視市民與公民團體使用公共空間的需求,主動完善台中市公共空間使用規範,促進更多公民參與的可能。
市議會秘書長張世禎出面代表受理人民請願案,並表示,將依照人民請願案受理程序辦理,程序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送大會討論,大會決議後,再送請市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