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新制! 食品沒申請不能用「健康」當品名
食藥署新制,未來沒有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的食品商品,不能在品名上標示「健康」字樣。(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食品新規範,如果不是經過查驗登記、有許可證的「小綠人」健康食品,一般食品商品的品名就不能有「健康」字樣。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說,目前法定的「健康食品」外包裝都有「小綠人」標章,這些健康食品才能將「健康」兩字用在品名,其它食品不能冠上「健康」字樣,否則可依食安法處4萬元到4百萬元罰鍰。
陳瑜絢說,品名冠上「健康」字樣恐會讓人誤會是有法定的「健康食品」,市面上有很多食品都有「健康」字樣,未來都不能使用,以免消費者誤解。「健康食品」具有實質科學證據的「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的醫療效能為目的的食品,有經過科學證明、確認有效的建議劑量,來達到保健的目的;外包裝會有「小綠人」標章。
陳瑜絢說,這項新規定目前在預告期間,供社會各界反映意見,並預計在2022年元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