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又有11人居家檢疫趴趴走 北市衛生局各罰1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20、21日分別有3人及8人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已違反傳染定防治法各裁處1萬元罰鍰。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為防堵社區感染,台北市衛生局今日表示,20、21日分別有3人及8人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已違反傳染定防治法各裁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科長余燦華說明,違反居家檢疫依法可處1萬至15萬元,北市訂定裁罰基準分三等級,由於該11人是短暫外出且都有連繫上,也是第一次違規,非有惡意行為例如留假資料、假電話,或故意失聯多次無法聯繫,因此依照情節各裁罰1萬元罰鍰。
衛生局統計到2月21日止,共開罰57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52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有1人。
我國武漢肺炎確診病例於21日新增2例,均無出國旅遊史,因此衛生局加強防堵武漢肺炎病毒於社區傳播,對未配合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指定住所民眾持續開罰。
衛生局指出,本月20日有3位居家檢疫民眾擅離指定住所,各裁罰1萬元,21日也有8位居家檢疫民眾擅離指定住所,當場被區公所人員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衛生局已分於2月20及21日開立裁處書。
衛生局提醒,民眾於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再次違規則從重裁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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