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中小學25日開課 廉政署:645萬片口罩「備用」
指揮中心已釋出645萬片備用口罩,配發給大學以下各級學校供緊急時刻應變。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未歇,教育部把中小學開學日延後到本月25日,距今只剩不到一個星期,指揮中心已釋出645萬片備用口罩,配發給大學以下各級學校供緊急時刻應變,廉政署防貪組組長葉建華強調,這些是「備用」口罩,學生有感冒症狀時才能拿出來使用,若是一般防疫的「自用」,仍需依照實名制赴藥局購買。
葉建華表示,「備用」的前提是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呼吸急促等不適或緊急狀況時,才可申請領用,並非每位學生到校都可領取,若學生有自主管理的健康需求,家長應依實名制至藥局購買給子女使用。
葉建華解釋,口罩配給數量是以教職員工學生的數額當基礎,每50位教職員工生為一單位,核配1盒口罩,開學前領取到位,現共計645萬片;另備2.5萬支額溫槍及8.4萬公升酒精。學校應依參照行政院「物品管理手冊」辦理,指定管理單位(如:總務或校護),製作領用登記紀錄(名字、日期、使用理由等),並定期或不定期行政檢核 (一年至少1次),若用罄應盡速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請。
葉建華舉例,2003年SARS疫情期間,一機關徵用了11萬2800個N95口罩,一名主管竟將其中5萬個私下挪交給某醫院使用,被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圖利等罪起訴,雖然法院認為不構成圖利罪,但他指示不知情的工友塗改進貨明 細表,仍構成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2月徒刑,減刑為7個月,緩刑3年。
另有一公務員以某中學的災民收容所缺乏賑災物品使用為由,自行搬運賑災物品,未依規定登記,最後被依侵占職務上持有之賑災財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 年,緩刑5年。葉建華呼籲,學校經辦人員務必謹守相關領用規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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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防貪組組長葉建華強調645萬片口罩為備用。(記者吳政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