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促龍潭湖、梅花湖水域解嚴 宜縣府:未經申請依法開罰
龍潭湖公告未經合法申請,禁止隨意從事水域活動。(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行政院已開放山林,宜蘭民間近期發起活動,力促縣府讓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解嚴,撤除禁止水域活動公告,開放民眾親近水域,還號召30人明(19日)日到梅花湖划獨木舟,表達訴求;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基於安全與維護生態環境的考量,在龍潭湖與梅花湖從事水域活動仍需經過申請,否則還是會依法開罰。
行政院去年10月解禁山林,全面開放民眾入山,減少政府的管理作為,但水域部分還未放行;根據宜蘭縣政府2017年11月6日發布的公告,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活動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縣內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除取得區域小船經營許可,或經縣府許可競賽、練習及其他大型活動外,禁止任何水域遊憩活動。
宜蘭民間近期有不少水域活動愛好者到縣內湖域發起挑戰,未經申請就直接下水划獨木舟,訴求「水域解嚴」,龍潭湖已被挑戰過,又號召約30人明天到梅花湖划獨木舟;水域活動愛好者蔣一中說,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都非常安全,縣府應該鼓勵民眾親近,而不是用無形的法規把人綁在陸地。
蔣一中指出,現在申請在一個地方從事水域活動,很容易過不了關,政府一直喊「原則開放,特例才禁止」,現在根本是「原則禁止,特例才開放」,實在很不合理,呼籲縣府應盡快讓龍潭湖與梅花湖的水域解嚴,安全問題應由民眾自行負責。
不過,對於水域活動愛好者的訴求,地方上也有不同聲音,龍潭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李志文就認為,龍潭湖每年2到6月是保育圓吻鯝魚的關鍵期,如果要開放水域活動,縣府仍須適度管理,例如限定開放時間與範圍,並且予以收費,如此才有利優美的生態環境永續經營。
工旅處表示,宜蘭縣擁有河、湖、海等各種水域,為顧及遊客安全,維護生態環境並確保周邊民眾生活不受干擾,縣府仍需依法針對縣內水域活動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並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狀況,公告開放、禁止及限制區域,未來如有任何變更,也會整體考量,諮詢當地居民意見,不會單獨考量部分玩家的需求。
工旅處說,民眾只要並依相關法令提出申請,核可後就可以使用梅花湖與龍潭湖的水域,但如果未經申請就下水,縣府仍會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宜蘭民間近期發起活動,力促縣府讓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解嚴,撤除禁止戲水公告,開放民眾自由戲水、親近水域。(記者林敬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