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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燈會美食區決標與執行廠商不同 市府:合法合理

台灣燈會文心森林公園副展區美食區有數十家攤商進駐。(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灣燈會文心森林公園副展區美食區有數十家攤商進駐。(台中市政府提供)

2020/01/16 21:3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2020台灣燈會文心森林公園副展區去年12月開展以來,發生未開展就燈飾損壞、開展後美食區水溝惡臭,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再發現,美食區決標及執行廠商不同,質疑市府公然違反採購法並以低價出租,涉嫌圖利,市府回應,決標廠商因招商困難,將得標權利義務讓與次優廠商,而且廠商須支付3個月土地租金及硬體設備、清潔等成本,過程合法、合理。

江肇國說,經發局在官方網站公告,台灣燈會副展區文心公園的美食區,土地出租委託經營管理的標租決標廠商為「亞躍管理顧問公司」,但最後招商及執行廠商卻是未得標的「活動情報公司。」

江肇國說,進一步查閱公開資料發現,亞躍沒有相關執行政府相關活動經驗,資本額也僅20萬,卻能在資本額500萬到1200萬,且有相關執行經買的睿志、活動情報及飛騰等4家公司勝出,不解市府評選標準。

賴佳微也說,根據攤商透露燈會期間一攤租金約18萬,副展區共設85攤,租金收入超過1500萬,但市府僅收取138萬的權利金,根本不合理,加上得標廠與執行廠商不符,懷疑公然違反採購法圖利廠商。

經發局回應,市府以土地出租委託廠商經營台灣燈會副展區美食區,去年11月經評審會議選出最優廠商為亞躍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採街車方式規劃,但創新形式難以適用一般小吃業者,導致招商困難,去年12月提出作業不及,將得標權利義務讓與次優廠商,活動情報有限公司同意續行履約,符合契約轉讓及次優廠商遞補方式。

經發局表示,活動情報公司承接亞躍契約規定的每月46萬元月租金、佈展預備金200萬元及議約承諾事項承接,對外招商攤,且需自付硬體設施包括餐飲服務環境、水電建置、清潔、草皮復原、秩序維護等成本,並自負盈虧。

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發現,燈會美食區決標與執行廠商不同。(議員江肇國、賴佳微提供)

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發現,燈會美食區決標與執行廠商不同。(議員江肇國、賴佳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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